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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買東西卻少付了錢是屬於交易糾紛,不論法理情店員都有職責提醒客人付清應付金額,而客人因被店員的叫喊而遭車所撞是交通問題,不論法理情都要從交通層面去處理,不能將造成這起交通問題直接單純地歸因於店員對未付清金額的客人進行叫喊,假如有誰仍要用這種方式責問店員,個人主觀認為那樣的話追根究底應該是沒付清錢的客人的責任,而不應將客人交易的疏忽或故意性犯錯以交通問題的發生來切割責任並將過失都幾乎甩在基於職務和基本常識來行使職責的店員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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